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的前世今生,你知道吗?
作者:xiaoyang日期:2024-06-20人气:647 评论: 条发表评论
在解放战争初期,我们有著名的六大解放区,分别为陕甘宁解放区、晋察冀解放区、晋绥解放区、晋冀豫解放区、冀鲁豫解放区和山东解放区。
在当时的情况下,各解放区的金融系统相对独立,不仅货币不统一,甚至还互相设立关卡征税,搞贸易保护。有的解放区为了降低贸易逆差,甚至提高本地特产的价格,拒绝其他解放区的商品入境,不同解放区使用的货币的购买力也差距很大。例如山东解放区处于沿海地带,盐场数量多,海盐产量高,其发行的北海币最为坚挺;晋冀鲁豫解放区发行的冀钞次之;西北地区因为物资匮乏,经济落后,陕甘宁解放区发行的西北农币购买力最弱。结果出现了晋冀豫解放区抵制山东解放区的海盐,冀南解放区扣押冀中解放区订购的煤炭等混乱现象。
在1947年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原来在各解放区使用的不同货币,现在都涌入了统一连片的解放区市场中,就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解放战争初期,董必武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他就亲身体验过这种不便。有一次,他从延安到晋察冀解放区考察。路上走累了,他就与夫人何连芝、三个孩子在路边大槐树下歇息,碰巧随身携带的干粮吃完了,警卫员便到附近的小杂货铺去购买充饥的食物,因为董必武一行是从陕甘宁解放区来的,自然使用的是陕甘宁解放区的货币,杂货铺老板不认识这个币,并说:“我们这里只使用晋察冀解放区的货币,别的钱一概不用。”警卫员无奈,拿着钱到附近公营机关商店里去换,公营机关商店的售货员也不给换,态度坚决地回答:“晋察冀地区只认晋察冀边币,其他的钱票都不认。”最后董必武的夫人拿出了一块随身带着的一块布料,用最原始的以物换物的方式交换了几个烧饼来化解这场尴尬。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经历,董必武对统一各个解放区货币的意识比谁都强烈。
董必武在 1947 年年底向中央汇报时,严肃批评了各地“互相建筑关税壁垒,各区票币互相压抑抵制,商业上互相竞争,互相摩擦,忘记了一致对敌”。统一解放区的财经工作,成立全国解放区的银行,发行全国统一使用的货币,这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再不统一货币,等到解放区越来越多,逐渐连成一片,各路大军都拿着各自的钞票,市场必然乱作一团。
1948 年 12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告成立,并从即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人民币”。
此日,以时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副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的名义发布了 《华北人民政府布告》 (金字第四号):“为适应国民经济之需要,特商得山东省政府、陕甘宁、晋绥两边区政府同意”,决定把“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于本年 12月 1 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 (下称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
人民币发行了,首要第一步就是关内地区统一使用人民币,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则逐步收回。华北人民政府根据当时各解放区的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规定了人民币与冀南币、晋察冀边币、北海币、陕甘宁商业流通券的合理比价,对中州币是1:3,对冀南币、北海币、华中币是1:100,对长城银行券是1:200,对晋察冀边币、热河省银行券是1:1000,对西农币、陕甘宁商业流通券是1:2000,对冀热辽边币是1:5000,可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由来已久的,在解放前也存在。
平津战役胜利后,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4月15日宣布:停止东北银行券和冀南币在平、津地区流通,并限期进行收兑。与此同时,华北人民政府与东北人民政府在山海关建立了联合办事处,挂牌兑换华北、东北两地的货币。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人民政府通过银行业务、财政征收、贸易回笼等方式,陆续收回了关内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华北、西北、华东和中南大部分地区的货币已经统一为人民币,为新中国的货币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就是收兑和肃清国民党政权发行的货币。1949年1月16日天津市军管会颁布通告,规定自即日起,国明党发行的金圆券可以流通10天,在此期间按人民币对金圆券1:6的比价予以兑换。2月2日,北平军管会也发布通告,规定自即日起金圆券可以流通20天,政府的收兑比价为l:10,劳动人民可以按1:3的优待比价每人兑换金圆券500元。为了做好收兑工作,北平市人民银行设立了247处兑换点。组织了50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收兑工作,耗时18天便完成收兑工作,共收兑金圆券8亿多元。在限期收兑金圆券的同时,人民政府还采取了把金圆券排挤出解放区的办法。
1949年7月,国民党政府在广州、重庆发行银圆券。中共中央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义宣告,今后在新解放区,银圆券一律作废,不再收兑,并号召国统区人民拒用银圆券,从而加速了银圆券的崩溃。但是,在华南和西南解放以后,为了减轻人民的损失,人民政府仍然限期收兑了银圆券。
第三部就是东北、内蒙古、新疆、西藏的货币统一。1949—1950年的货币统一工作,只是集中于关内的广大地区,而对较早解放的东北、内蒙古和刚解放的新疆并没有实施货币统一,这三个地区仍然流通其原有的地方货币。1951年3月,经过统一财经、调整工商业,国家财政平衡,人民币币值稳定,货币统一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3月20日发布命令,宣布自4月1日起,用人民币按1:9.5的比价收回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发行的地方流通券,并将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下级机构。由于人民币币值稳定和准备充分,这次货币统一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没有引起社会动荡和物价波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新疆继续发行和流通新疆省银元券,以银元券统一了新疆的币制。
1951年4月,中央决定停止新疆省银行发行银元券。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发行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在全国流通,同时停止使用并限期收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券。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根据西藏人民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于7月15日颁布关于在全区普遍发行使用人民币的通告,规定人民币为法定本位币,与“袁大头”按1.5:1的比价一起流通使用,任何人不得拒绝收受和贬值使用。8月10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又颁布了在全区废除和收兑藏币的通告。1962年5月10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布《西藏自治区金银管理和禁止外币、银元流通办法》,随后人民币成为西藏唯一合法货币,至此,除了台湾省没流通人民币以外,全国各地都统一使用了人民币。
这也是自1911 年以来,中国第一次实现了全国货币的真正统一,40多年的“货币割据”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一套人民币的诞生是中国货币史上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的发行和流通,保证了解放战争胜利进军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迅速清除了旧政权的一切伪币、杂币,统一了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货币,从此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的通货膨胀和旧中国近百年来外币、金银在市场上流通、买卖的历史。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货币制度变革,它彻底结束了旧中国的货币混乱状态,实现了中国向现代货币制度的转变,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现代化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第一套人民币是战时发行的,存在不少问题和缺点。
第一套人民币的纸质和印刷质量较差,很容易损坏,影响流通次数。
纸币所标额度高,但是单位价值低,最高面额的 50000 元也买不了多少东西。
货币面额种类多,有12种之多,分别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货币版别也较多,10元有3种,20元、50元、100元各有6种,200元、500元各有5种,5000元、10000元、50000元各有 2 种,第一套人民币各券种加起来,总共有 62种版别。
当然这些缺点在1955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中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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