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20:农业合作化
作者:紫轩藏品日期:2013-09-14人气:1699 评论: 条发表评论
基本参数 | |||
志号 | 特20 | 类别 | 特字邮票 |
每套枚数 | 4 枚 | 印刷方式 | 胶版(无背胶) |
每套面值 | 0.32元 | 发行日期 | 1957-12-30 |
序号 | 名称 | 面值 | 发行量 |
1 | 入社 | 0.08 元 | 672 万 |
2 | 耕种 | 0.08 元 | 659.4 万 |
3 | 造林 | 0.08 元 | 693 万 |
4 | 丰收 | 0.08 元 | 701.4 万 |
农业合作化也际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把广大个体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把个体的、分散的、私有制的农业经济,转变成集体的、大规模的农业经济。
1955年10月4日至10月11日,在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毛泽东同志在报告中指出:“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土地改革以后,建立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织,这是农民的一种集体劳动组织,它不改变原来农业生产所有制和分配制;第二个阶段,在互助组织的基础上,自1952年开始,组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动及土地分配报酬、但仍然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私有的一种初级合作社;第三个阶段,自1955年开始,由初级社(有的由互助组)发展成为取消土地报酬、按劳分配的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合作社,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都由私有变成了集体所有。到1956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12月30日,为了宣传农业合作化取得的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发行一套《农业合作化》特种邮票,全套4枚。万维生设计。胶版。齿孔14度。无背胶。邮局全张枚数84(14×6)。北京中国近代印刷公司印制。
这套邮票的4枚图案,统一在画面下方装饰着麦穗图形,寓意农业合作化将带来粮食丰收。
下一篇:特19:治理黄河
上一篇:特21:中国古塔建筑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