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2:“义务兵专用”邮票
作者:紫轩藏品日期:2013-09-14人气:3273 评论: 条发表评论
基本参数 | |||
志号 | 军2 | 类别 | 军人邮票 |
每套枚数 | 1 枚 | 印刷方式 | 胶版 |
每套面值 | 20 分 | 发行日期 | 1995-8-1 |
序号 | 名称 | 面值 | 发行量 |
1 | “义务兵专用”邮票 | 20 分 | 未知 |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义务兵的关怀,促使义务兵安心服役,方便广大义务兵邮寄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邮电部和总参谋部共同研究,决定在沈阳军区管辖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北三省驻军中试用“义务兵专用”邮票。
“义务兵专用”邮票按全军每位义务兵每年50枚的数量印制配发。邮电部分年度将全部“义务兵专用”邮票,按规定封装后一次或分两次送交总参谋部。由总参谋部及总政、总后、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武警总部等大单位进行分发后,再经邮政系统机要寄发至各地县以上邮电部门转送至当地驻军。“义务兵专用”邮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赠送及投放邮市进行交易活动。
1995年8月1日,正值“八一”建军节之际,邮电部试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
这套《“义务兵专用”邮票》在东北三省驻军中试用后,因出现范围随意扩大难以控制和投放邮市进行交易等问题,于1996年9月1日停止下发,8月1日重新恢复使用免费三角形邮戳。1997年4月15日零时起,“义务兵专用”邮票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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