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孔国钱“半两”的形制磷源与钱文同题——从“分布”桥足布谈起
作者:段颖龙日期:2019-08-31人气:3151 评论: 条发表评论
一、“分布”桥足布的面文考证
在历代钱谱和民间古钱币市场中有一款战国时代的布币一—“分布”桥足布(《货系》1443~1446),由于此布币形制怪异,面文风格也与其他布币不同,所以其真伪历来都有争议,曾有学者认为它是宋代以后的臆造品。面文“分布”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东亚钱志》认为,“分”可通“邪”,为古地名,在今陕西句邑县。亦有可能通“汾”,在今山西汾阳。郑家相认为,这是作为地名应在山西乡宁县一带。而黄锡全则认为“分布”当为一完整地名,地望待考。如果将“分”作为地名,而“布”又作为钱币名称来解释的话,这在先秦其他任何钱币铭文上都前所未见,这就让我们怀疑学者对这两个字的考证极为不妥。
近来,“分布”桥足布的出土地点仅知有河南长葛一处,其余皆为传世、盗掘和民间流传者。笔者结合面文“分布”与其他钱文的比较,认为它并非地名,应有分割布匹之义。据笔者研究,先秦分割布匹的工具应为刀和斤。《周礼·考工记序》:“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郑玄注:“去此地而作之则不能使良也。”这说明刀和斤是不同地域所用的切割工具。汉字“断”即会意用斤切割两束丝;“裁”字所从之“戈”实为“斤”之变形,其会意亦为用斤裁割衣服或布料。2007年江西靖安李洲坳东周墓出土22具年轻女性遗骸。她们下葬时大多使用丝织品或竹席包裹尸身。棺内的随葬品中除了有竹木纺织工具、陶纺轮外,还有青铜削刀等。据推测,这22名女子应系纺织女红,随葬的削刀正是用来切割布匹的。这些都说明,东周时期不同地域所使用的切割工具皆不同,丝线与布匹在不同区域是分别用刀、斤或削等工具裁割的。而普遍为人所习用的裁布工具剪刀最早在西汉后期才出现,而且有考古证据表明,中国古代的剪刀是从削刀演变而来,是由两把削刀合在一起而形成的。那么结合以上结论,桥足布“分布”的面文应意为:此币原为分割布匹的工具,这种布币的原型最有可能就是“斤”。
二、“布”、“币”与钱币的关系
桥足布“分布”经阐释之后,向我们传递了一个2000多年前的珍贵信息,即古代钱币与布匹之间有着深刻的关系。而从古文献中,我们也能较深刻地了解先秦金属货币确与当时作为货币的布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先郑前说,后郑时已不晓其义或以为古《毛诗》说。…《说文》:‘布,泉织也。’币,帛也。.……《食货志》:‘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此泉刀与金布陪各为物也。……《传》、《笺》训布为币,正以布为钱,因世所共晓,不须分析言之。若矣织之布,与币帛之币显然二物。……《庄子·山木篇》郭注,释布为‘匹帛’。”王先谦认为,布帛就是古代的“币”,即一类常见的实物货币。《管子·山至数》:“令刀布藏于官府。”东汉郑玄解释《荀子·荣辱》“又蓄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馀刀布,有困帘,然而衣不敢有丝帛”,杨惊注:“刀布,皆钱也。”《荀子富国》:“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币”字繁体作“瞥”,其下部从巾,《说文》亦训之为“帛也。”“瞥”上从“敞”,“敞”左侧为“巾”及其周围的四个小点,应表示布匹上所缝系的各类宝饰,这才应是货币本初的状态。《史记·平准书》:“及至秦,中国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锚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宝、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汉书·食货志下》:“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锚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两种文献所记大同小异,学者们据此都认为秦代是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然而,“币”字《说文》训为“帛也”,即布帛,并非金属钱币,也不应是货币的总称。“罐”之初文为“益”,古文字形与“朋”近,容易发生混清错讹。而“朋”为贝币单位,又与“绷”通,“绷”本义为一种缝纫之法,故“益”、“朋”当为布匹之象形。而“罐”字从金,很可能表示将黄金贝币缝于布匹之上。所以这就可以解释作为布帛的“上币”为何又与黄金相干;同理,下句说到“铜钱”与“币”的关系,应是在“文曰”前省略了主语“铜钱”,而在“重”字前省略了主语“下币”,即粗制绢帛。根据上句“锚”为缝有黄金的布匹的解释,推测半两钱很可能也是缝在布匹上的,一些出土的东周时期金属钱币的背面还附着有丝织物的残迹。另据《史记·平准书》载:“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铁钱,文如其重。”山西绛县、湖南衡阳公行山、河南镇平贾宋镇出土的西汉“三铢”钱,每枚重均在2克左右,印证了《平准书》所述“更铸三铢钱,文如其重”,其用语有别于叙述“识曰半两,重如其文”的秦半两钱。笔者以为“文如其重”的三铁钱才是真正重量为三铁的钱币。秦半两和西汉三铁钱,一个是“文如其重”,一个是“重如其文”,指称不同,意义完全不同。
依据以上结论,我们可以对先系文献中所述之“币”作重新的认识。《管子·国蓄》卷二十二:“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即意谓“上币”是将珠玉宝器缝在布匹上的锦级,“中币”则是缝有黄金铸贝的锦级,“下币”所言之“刀布”则应表示用刀切割的布匹,很可能就是没有任何装饰的布吊。“上币”、“中币”、“下币”应该说都是实物货币的布帛,而与金属钱币毫无干系。如此,再结合《礼记》所云“两”为布匹的单位,就可以解释“重如其文”意为:缝有铜钱的布匹的重量是该钱钱文所标识的“半两”。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半两钱的钱文“半两”绝非钱币之重,而很可能是权当为所附属的布匹之重。
关于布匹单位“两”,古文献亦有描述。《礼记·杂记下》云:“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郑玄注:“十个为束,贵成数,则每卷二丈也,合之则四十尺,今谓之匹。”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百两布”、“以币锦二两”、杜预注:“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由此可证,以每两块形制相同的布对卷而合为一卷,谓之“两”,而一两布为四十尺。《岳麓书院藏秦简(贰)·数》第20号简:“兔舆田五十步,大桌高八尺,六步一束、租一斤(新)六两五朱(铢)三分朱(铢)一。”第23号简又云:“桌舆田、周廿七步,大桌高五尺、四步一束,成田六十步思分步三,租一斤(新)九两七朱(铢)半朱(铢)。”显然,“桌舆田”是种植寐麻作物的田地,出产的“大桌”作为租税用“斤(新)”、“两”、“朱(铁)”三个单位来衡量。“大桌”之所以能作为租税,是由于它可用来织造寐麻布,可知布帛的单位名称必为“斤”、“两”、“朱”。这又从另一角度证明,半两钱之“两”一定是布帛的单位。秦半两钱最早一定是被赋予购买力为“半两”布帛的价值,而随着半两钱铸造量的增加,它与实物布帛的兑换比例严重失衡,所以才使其出现贬值的现象。
三、方孔圆钱“半两”钱的形制渊源蠡测
秦半两钱是方孔圆钱的典型代表,也极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方孔圆钱。方孔圆钱在中国流行了2000多年,是使用时间最久的钱币形制。然而这种形制钱币的始祖秦半两究竟如何产生,一直是困扰学术界的疑难问题。目前钱币学家普遍认为,方孔圆钱是圆孔圆钱的变种,寓意天圆地方。但是将“天圆地方”的阴阳学说附会到人民日常生活所用的钱币上,恐非本意。
战国时代,青铜钱币开始大量出现。明确为方孔圆钱的钱币有秦半两、齐“益化”圆钱以及燕“一化”、“明化”、“明四”钱。此外秦“两甾”钱中间的孔圆而近方,且出土量甚少,也不能归入方孔圆钱的类别中。从产生年代上讲,秦半两最早出土于四川青川战国中期秦墓中;燕国的方孔圆钱仅大量出于战国后期燕国所占领的辽东地区;齐国的“益化”圆钱则更是较多出土于齐东部欠发达地区,故学者一致认为是战国晚期的齐国铸币。所以方孔圆钱的形制的渊源,恐怕还要依靠对秦半两的研究。秦半两之“两”与布帛相关,结合上面的研究成果,我们从“分布”桥足布的铭文考证了布币原型应为切割布帛的工具斤,而与之相近似的切割工具刀,也成为了后来一些东方国家的货币一一刀币。所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方孔圆钱很可能也与切割布帛有关。
前文述及《礼记》引郑玄注:“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者合其卷,是谓五两”,说明当时的布帛都是每两匹合卷在一起的,应呈圆筒形。作为有价的实物货币,布帛一定要被切割成交易双方所需要的大小来定价,倘若用刀、斤等工具横向切割这些被卷成圆筒的布帛,那么这些被切下来的布的横截面将会呈现圆形而中间有不规则的圆孔近方的空洞。这恐怕才是中国绵延流通使用2000余年的方孔圆钱形制的真正渊源。人们最终用青铜依这种被切割的卷成筒的布匹形制铸造出了圆钱,即方孔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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