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标准暂缓实施
作者:北京青年报日期:2009-12-17人气:1391 评论: 条发表评论
历时半个多月的电动车新标准之争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了《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通知称,2009年1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之前,国家标准委在本月初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的内容引起广泛争议。因为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骑电动自行车的用户就将可能经过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各地电动车生产企业也表示,如果新国标实施,企业重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许可的难度很大,预计将会有两千多家企业退出市场。随后,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和部分地方协会相继向国家标准委递交了申请,要求“暂缓实施新标准”。
反应
电动车企业:时速限定30公里比较合适
“作为电动车的生产企业,我们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感动。”浙江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倪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段时间,几乎所有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都是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的。
“在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时,我们建议取消对电动自行车车重指标的限制,而是通过限速来达到安全标准。”倪捷表示,通过他们所做的测试,认为时速限定在30公里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自行车协会:暂缓期可制定出电动车国标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对于通知中所提到的“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中自协已经开始加紧制定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在这个暂缓期应该可以制定出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紫轩藏品网http://www.bjzxcp.com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下一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上一篇:谁才是大蒜疯狂的真正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