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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角、5角已停止流通?单位和个人拒收人民币行为违法!

作者:风灵日期:2018-11-19人气:3892 评论: 条发表评论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些拒收人民币现金、炒作“无现金”概念的行为,这损害了国家货币的法定地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长远看还会危及金融安全。针对这一情况,7月13日开始,央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

昨天,北青报记者从央行营管部获悉,北京地区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北京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央行营管部已根据群众反映和主动发现,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知名企业。

据介绍,拒收现金行为中,有的是停车场、餐饮店等企业对员工管理不严,导致员工为了个人方便而拒收顾客的现金,或因为和顾客因其他事宜发生矛盾而故意拒收现金。有的是企业盲目跟风“无现金”的错误提法进行不当宣传,错误地认为不收现金就“高端”了。有的是公共服务类单位“换位思考”意识不够,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多种情况,收费窗口只能刷卡、刷手机,不能收取现金,给没有银行卡、手机支付的群众造成了不便。有的是企业以互联网新业态为名,明明店面内有人,完全具备收取条件,却不收取现金,既让消费者反感又触犯法律。

央行营管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有的商户对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政策有误解,误以为1角、5角纸币也已经停止流通而不收取。实际上,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银行仍在正常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该负责人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规定的确实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央行营管部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严肃态度,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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