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黄金制品 数量太大禁出境
作者:深圳商报日期:2010-03-29人气:1866 评论: 条发表评论
【深圳商报】“这个是我家里传下来的,不知道带出国要许可证件呀。”3月26日上午,皇岗海关在旅检出境通道查获一名旅客违规携带黄金制品出境案件。记者现场看到,这批黄金制品有21件、重约11.5千克,主要有金元宝、金佛像、金狮子等造型。
据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黄金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出境物品。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海关相关监管规定,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境超过规定限量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查验放行;复带金银出境的,海关凭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目前,此案已移送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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